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普吉路以东)城市更新改造项目A-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4   作者:YNYMHJ   点击率:10760

广大公众朋友:

云南葛洲坝园投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云南亚明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普吉路以东)城市更新改造项目A-4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普吉路以东)城市更新改造项目A-4地块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家桥社区林家院村民小组北侧,东至范家营村、南至林家院村、西至博众花园小区、北至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面积约为77890m2,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2°40′42.42″,北纬25°05′35.08″

项目A-4地块原为农田和林家院居民区,由于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普吉路以东)城市更新改造A-4地块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A-4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目前A-4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云南葛洲坝园投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未取得A-4地块土地使用权。

查清A-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完善项目用地手续,云南葛洲坝园投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云南亚明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普吉路以东)城市更新改造项目A-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云南亚明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成立了项目工作组,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开展A-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最终编制《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普吉路以东)城市更新改造项目A-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当前和今后土地利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调查结果如下: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结果、人员访谈结果,经过分析。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1)项目地块内可能污染源为农田,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农药的喷洒、化肥的施用,可能会对项目地块内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风险不可忽略。其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农药、重金属、无机盐等。

2)相邻地块可能污染源主要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等企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等通过大气沉降、空气流动、入渗等方式,对项目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及环境空气造成污染影响,污染风险不可忽略,主要污染物为:pH、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等。

因此项目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共进行两期样品的采集,一期采样时间为2022421日至26日;补充采样时间为202275日至8日,A-4地块调查面积约为77890m2,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采集40个土壤样品(含平行样);土壤对照点9个,采集10个土壤对照样(含平行样);地下水采样点5个(含1个补充监测点),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环境空气采样点2个。

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及环境空气样品实验室检测结果表明:

1)项目地块内土壤中未受到污染,项目地块内40个土壤样品中,汞、砷、锑、镉、铜、铅、镍、钴、石油烃(C10-C40)、四氯化碳、甲苯、四氯乙烯、1,4-二氯苯、六价铬、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乙苯、苯乙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滴滴涕、六六六、乐果、六氯苯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氟化物的检测值均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

2)项目地块内第一次监测的4(不包括对照样)个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监测因子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限值。其余各监测因子检测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限值,石油类检测指标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表A.1石油类限值(0.05mg/L)。

针对W1~W5地下水监测井的汞、锑、滴滴涕、六六六、乐果、六氯苯这6项指标补充监测结果如表7-13所示。其中,汞、锑两项指标有检出,汞的检出率为100%,锑的检出率为20%。其余4项指标均未检出。汞、锑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限值。

项目地块内地下水环境中超标因子(氨氮),不属于人体健康主要关注因子,且超标倍数较小,后期不开发利用地下水,对人体健康无影响。

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TSP日均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小时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氯、硫酸雾、氯化氢小时值均未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小时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镍及其化合物小时值均未超过《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及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评价结果,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普吉路以东)城市更新改造项目A-4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适合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利用,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普吉路以东)城市更新改造项目A-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于本阶段,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机构:云南亚明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21号工业南标准厂房谨浦现代工业基地5栋11层

联系人:万超

联系方式:18314137948

电子信箱:124276742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问题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项目地块风险评估合理提出自己的疑问、看法、建议或要求。

3、从安全健康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的风险评估有何建议和要求。

4、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风险评估单位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者以书面形式与调查单位取得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调查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云南亚明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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